国务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扩大开放:新举措与执行路径解析

2025-04-22

2025年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开放成为焦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了医疗领域的新举措及试点地区的执行要求,强调通过高水平开放“引进优质资源、优化供给结构”,为满足多元化医疗需求提供制度保障

一、医疗健康服务开发的核心新举措

1. 放宽市场准入,吸引国际医疗资源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试点省市开设诊所,简化境外医师、护士、药剂师等专业人员的短期职业审批流程。支持开办外资护理学院,培养专业化人才,促进护理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

允许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吸引国际资本参与中国医疗公益事业。

2. 推动医疗数据共享与技术合作

在确保数据安全与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探索健康医疗数据库共建共享,加强临床医疗数据标准化和院级开放互通。支持建设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利专题数据库,探索罕见病药品进口抽检模式优化,提升诊疗效率。

引入国际前沿技术,支持干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的国际合作,探索真实世界数据在医疗研究中的应用,为创新药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3. 完善外资医疗机构配套政策

外商独资医院试点扩围,在原有北京、上海等9个省市基础上,新增大连、深圳等试点城市,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重点补充高端医疗服务供给。

鼓励外资医疗机构与商业健康保险合作,推动外资医疗机构对接中国版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配产品,形成支付与服务闭环。探索多元化支付模式,增强服务可及性。


二、试点地区的执行路径

首先,要旗帜鲜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目的是要引进优质的医疗资源,一方面是要丰富当地的医疗服务供给,满足国内居民以及在华的外籍人士差异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和国内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形成互补格局。

第二,要坚持政策上的协同。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外资医疗机构发展。同时,已经形成中国版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鼓励外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和使用中国版的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并且以此对接国际上的商业健康保险。

第三,要不断总结和评估。在试点过程中,会指导这些试点城市不断动态梳理总结试点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政策做好充足准备。

中国医疗健康服务的扩大开放,既是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的主动作为,也是推动国内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抓手。通过政策创新、资源整合与风险防控的协同,中国正加速构建多层次、国际化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这一进程中,如何平衡开放红利与安全底线,如何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赋能,将成为考验政策智慧的核心命题。正如焦雅辉所言:“医疗开放的最终目标,是让更多人在本土享受世界级服务,同时为全球健康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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